2016年8月1日 星期一

104年度會員大會會議紀錄


104年度健康國小童軍團第一次會員大會會議紀錄
壹、報告事項
   
一、團運作說明
        
童軍團是一個親子活動型態的團體
        
透過活動,製造同儕相互學習的機會
        
是一個重視人與人間的互動,是少子化時代學習群育的最佳場所
       
以易子而教的方式,進行各種團軍活動
        是一個要求品德重於技能的學習環境
        父母的身教在團體中展現,孩子在無形中向父母學習
  
二、公布組織章程及行事曆
  
三、規畫各分工組
  
四、團慶活動
  
五、海生館活動
貳、   決議事項
一、通過組織章程(如附件一)
二、確認行事曆(如附件二)
三、分組工作及確認組織(如附件三)
壹、   臨時動議
一、團慶
二、海生館
貳、   散會




附件一
健康國小童軍團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名稱為『臺北市健康國小複式童軍團』,以下簡稱『本團』。
  第二條  本團為依據人民團體法設立之非政治、非營利之教育性社會公益團體。
          依團員之性別與年齡分為
          (1) 複式童軍團
          (2) 複式幼女童軍團
  第三條  宗旨
          本團遵守『中華民國童軍總會章程之諾言、規律、銘言』及『中華
          民國臺灣女童軍總會章程之諾言、規律、銘言』,並以培養青少年
          (1) 良好健全之品德
          (2) 對人、事與環境之責任感
          (3) 正確且豐富的知識
          (4) 強健的體魄
          成為智仁勇兼備之公民為宗旨。
第四條  任務
         本團任務為
(1)      推動、實踐『中華民國童軍總會章程』及『中華民國臺灣女童軍總會章程』
之內容
         (2) 實踐三大制度:小隊制度、榮譽制度、徽章制度,建立本團之基本運作
         (3) 培養、發揮團員之領導能力
         (4) 與學校教育相輔相承,透過童軍活動養成團員良好之品德與責任感
第二章  團員、服務員
 第五條   團員資格
          本團為『複式童軍團』,團員需為年滿九歲之兒童及青少年,經家長或監護人同意
         
自願參加童軍活動並宣誓始得成為團員。
 第六條   團員及服務員必須遵守本團章程、決議及繳納團費、活動費之義務
 第七條   服務員可列席團務委員會,但無表決權。
  第八條   服務員資格
           團員之家長、品德端正且對童軍運動有熱忱之社會人士,經團務委員會表決、同
          
意聘任,宣誓後始得成為本團服務員。本團服務員分為:
           (1) 預備服務員:尚未完成任一級童軍木章基本訓練或女童軍服務員基本訓練之
              
服務員,依規定著標準制服。
       (2) 正式服務員:完成任一級童軍木章基本訓練或女童軍服務員基本訓練之服務
             
員,依規定著標準制服。
第三章 團務委員會
 第九條  職責
    團務委員會之職責為:
     (1) 訂定及修改章程
     (2) 選舉或罷免團務委員
     (3) 遴聘或解聘總團長、團長及服務員
     (4) 提供活動場地及設備
     (5) 議決經費籌措及運用之事宜
     (6) 議決工作計畫、報告及預算、決算
     (7) 議決團員之除名處分
     (8) 議決本團之增設新團及解散
     (9) 議決財產之處分
     (10) 辦理童軍三項登記
     (11) 其他與團員有關重大事項之議決

第十條  組織與成員
      團務委員會由團務委員組成,團務委員共五席,其中主任委員一位由臺北市健康國
        
小校長或由校長委派之學校教職員擔任並且為當然委員。其餘四席至少一席為健康
        
國小教職員擔任。團長不任團務委員。
 第十一條  任期
      團務委員之任期為一年一任,得連選連任。
 第十二條 提名及選舉方式
      提名方式有二:一為超過三分之一之正式服務員連署向主任委員推薦,並由主任
          
委員同意向團務委員會提名,二為由主任委員或團務委員直接提名。選舉方式為
          
召開團務委員會時,由團務委員投票表決,同額表決時以超過半數團務委員同意
          
始為當選。多人競選以得票數高者當選。當選後由團務委員會發聘書聘任之。
 第十三條  開會
       團務委員會以單數月之團集會日為例行開會日,需召開臨時會議,則由半數以上
          
團務委員同意即可召開。會議出席人數達半數以上團務委員出席始得召開。
第十四條  附屬組織與分工
      由家長志工、預備服務員、正式服務員組成四個分工組,協助團務及團務委員會
          
運作,各分工組設組長、副組長各一位,各組分工如下:
  事務組:統籌器材之採購、保養、維修、管理及伙食
  教務組:統籌團集會活動設計、聯團活動、群組活動設計與支援、小隊輔之人力調配
           
各團團長為教務組之當然成員
  行政組:統籌攝影、活動所需之文案編輯、團務委員會之召開之準備工作、會議記錄彙
           
整與發佈
  財務組:統籌年度預算、決算工作、團費之收取與管理、出納及會計。財務組人員不得
           
兼任其他分工組工作
  各分工組組長或其代理人必須出席團務委員會,並對團務委員提報工作進度,接受團務
   
委員之諮詢,但不具表決權。
  各分工組於每年六月三十日之前提出次學年度之工作計畫及預算,做為預算編訂之依據,
   
其餘細部工作流程由各分組討論訂定之。
第四章  團費
 第十五條  團費之訂定
        團費由財務組依照各分工組所提之年度預算、前一年度之盈虧狀況,核算並建
            
議團費收取之金額,由團務委員會表決。
 第十六條  活動費及餐費之訂定
             (1) 活動費:在團費用途之外之活動所需費用列為活動費,但不包含交通費、
               
油費與餐費。活動費之收取標準於團務委員會時表決。
             (2) 餐費:依團務委員會表決訂定每年度、每次團集會之餐費金額標準,於收
               
取團費時一併收取。團員、服務員請假不退餐費。
 第十七條  團費之收取
             團費由財務組於每年九月收取團費
 第十八條  團費之用途
             團費以下列用途為限:
             三項登記費用、團集會及團慶所需之材料、場地費用、器材費用、公關費用、
            
服務員受訓之補助(以(幼)童軍木章訓練、木章基本訓練、(幼)女童軍基
            
本訓練、進階訓練為限)、團部器材之購置或維修、提列公積金、文具或其他
            
必要之雜項支出。團費不包含餐費及活動費。
第五章 團務運作
 第十九條  總團長及團長
        本團設置總團長一人、幼童軍團團長一人、童軍團團長一人、複式幼女童軍團
            
團長一人。由團務委員會遴選聘任之,任期為一年,得連選連任。
 第二十條  總團長職責
        綜理各團團務工作,協助各團團長與團務委員會之溝通協調,各團團長人選之
            
推薦、協助各團團集會計畫之執行。
 第二十一條 團長職責
        綜理團務工作,包含:年度團集會計畫之編訂與執行、小隊編成、任免小隊
             
長、副小隊長、小隊輔之工作分配。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若有未盡之事宜,可依中華民國童軍總會章程、中華民國臺灣女童軍
             
總會章程或相關法令辦理。章程條文須經團務委員會提案討論、表決後修改,
             
並公佈實施。




104年度行事曆
活動日期
活動時間
活動主題
方式
說明
1/30~2/1
『墾丁海生館』親子遊
自費
單車、浮潛、生態觀察、觀星、定向追蹤
3/8
09:30~
16:30
台北市童軍大會
懷念日團集會、團拜
包餃子、湯圓、歌曲、歡呼
3/22
B群組/團集會觀摩
4/12
09:30~
16:30
野外探索/植物園
植物辨識、方向、野外記號、繩結應用
4/25~26
團集會:奇蛙營/苗圃營地
健康團/教務
5/3
09:30~
16:30
團集會:手工藝/招生體驗
分團開會、編織(籃子、編繩)、唱跳
團集會:縫紉、體適能
縫紉資料事先提供給家長、小五佰障礙
5/20
台北市幼童軍大會
6/7
09:30~
16:30
團集會: 6/5世界環境日
團集會 影片欣賞
6/13
0900-1230
B群組(狼蛙運動會)
本團設一關
6/28
0900-1200
團集會(超級比一比/烹飪)
超市與傳統市場食物種類、價格差異。
8/16
13:30~
16:30
團集會(游泳)
考游泳技能章
9/6
09:30~
16:30
社區服務團集會
鄰近公園清潔服務
急救團集會
急救的方法
10/4
09:30~
16:30
國旗團集會
國旗進程、童軍架帳及行李打包
運動團集會
運動進程
11/8
0900-1200
B群組技能章考驗/民權國小
本團認養體適能關,需服務員擔任關主。
11/22
09:30~
16:30
童盟日/劍南山寺
民生聯盟活動/野外探索。本團設一關
團集會(團慶準備)
宿營架帳、探涉、打包等技能學習
12/12~13
15周年團慶
團慶學習活動/城市探索/捷運線




附件:各分組工作內容
事務組:統籌器材之採購、保養、維修、管理及伙食
教務組:統籌團集會活動設計、聯團活動、群組活動設計與支援、小隊輔之人力調配,各團
       
團長為教務組之當然成員
行政組:統籌攝影、活動所需之文案編輯、團務委員會召開之準備工作、會議記錄彙整發佈
財務組:統籌年度預算、決算工作、團費之收取與管理、出納及會計。財務組人員不得兼任
       
其他分工組工作

事務組:統籌器材之採購、保養、維修、管理及伙食。
組長:蔡博任/昀庭爸
副組長:
周玉萍/潔儀媽
葉瑞玉/筠喬媽
林育賢/承霖爸
易惠慈/羚涵媽
吳慧玲/鈞捷媽
湯雅方/毓凱媽
柯佩伶/彥哲媽
葉曉芬/仲哲媽
陳明郎/子郁爸
教務組:統籌團集會活動設計、聯團活動、群組活動設計與支援、小隊輔之人力調配。
組長:王勝弘團長
副組長:林惠玲/竫綦媽
黃道平/黃諒爸
陳建名/俞杉爸
陳章豪/炯翰爸
秦庚姑/宇芸媽
李貞蓁/婕彤媽
林木雄/粲哲爸
林語嘉/瑜珊媽
行政組:統籌攝影、編輯活動文案、召開團務委員會準備工作、會議記錄彙整與發佈。
組長:鍾佳君/家睿媽
副組長:游瓊玉/孟桓媽
王萬雄/婍媄爸
劉沛芬/韵柔媽
楊玉玲/宜珊媽
吳錫融/昀芮爸

財務組:統籌年度預算、決算工作、團費之收取與管理、出納及會計。
組長:許美雅/名冠媽
副組長:何琦榛/詠翔媽
許美雅/名冠媽
何琦榛/詠翔媽
徐尉婭/以倢媽




104年度團慶活動
12/12行程
16:00-16:30
報到
工作人員

16:30-17:00
搭帳
隊輔

17:00-17:40
營火節目準備
隊輔
11月團集會準備節目
17:40-19:00
用餐
工作人員

19:00-20:00
典禮
團長、隊輔

20:00-21:00
營火
團長、隊輔

21:00-22:00
盥洗、點心
隊輔、工作人員

22:00-22:30
虔敬集會、就寢
團長、隊輔

12/13行程
6:30-7:20
盥洗、內務、晨檢
團長、隊輔

7:20-8:00
早餐
工作人員

8:00-8:30
升旗、晨間講評
團長、隊輔

8:30-11:00
捷運探涉活動
團長、隊輔

11:00-11:30
探涉活動分享
團長、隊輔

11:30-12:00
環境整理、頒獎
降旗、賦歸
團長、隊輔
工作人員

典禮流程
19:00-19:20
20
團康典禮開始  主席就位  唱國歌
主委致詞  介紹貴賓
獻獎(績優童軍團、懷念日奉獻獎)
轉頒市會服務員獎章
貴賓致詞(男童軍  女童軍)
19:20-19:25
5
頒發顧問證書
頒發服務員、教練聘書
19:25-19:40
5
頒發優秀領導獎、努力參與獎
頒發專科章
19:40-19:45
5
致紀念團T(感謝致賀的友團並頒紀念旗)
19:45-19:50
5
禮成  唱中國童子軍歌、中華民國女童軍歌
19:50-20:00
10
小隊集合至營火場地
營火
營火流程20:00-21:00
虔敬集會22:00-22:30 
主題:感恩 準備
1.拜火

1.重溫諾言、規律

2.歌曲:
營火燒著
2.歌曲一

3.獻節目
1小隊/童軍
3.故事

4.表演
2小隊/男幼童
4.歌曲二

5.串場一
團長、服務員
5.分享
服務員 團長 伙伴
6.表演
3小隊/女幼童
6.歌曲三

7.串場二
團長、服務員


8.表演
4小隊/家長


9.串場三
團長、服務員


10.歌曲
餘燼  晚禱


11.主委講話




探涉旅行
路線一
松山線()南京三民→文湖線()松山機場
松山
機場
13分鐘
路線二
松山線()南京三民→中和新蘆線()東門
長榮
海事館
13分鐘
路線三
松山線()南京三民→淡水信義線()臺大醫院
總統府
14分鐘
路線四
松山線()南京三民→板南線()龍山寺
龍山寺
17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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